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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钢用电管理实现新突破
    • 来源:公司 时间:2012-2-26 11:59:09

    本钢生产用电不仅没有缴纳力率电费,还因功率因数的提高,受到市电业局4万余元的奖励。这一正一反的效应,不仅降低了外购电成本,还创造了节能效益,使本钢的能效管理实现了质的飞跃。

        电费由基本电费、电度电费和力率电费组成,力率电费可通过采取措施而改变。每月,市电业局考核本钢用电的功率因数,达到并超过0.9的不收费用,低于0.9的收费。长期以来,本钢力率电费居高不下,每月因功率因数缴纳力率电费300~600万元,不仅增加了企业生产成本,还对市电业局的电路电压造成损失。

        为了有效降低力率电费,本钢集团自2009年下半年起,根据用电变化和生产运行情况,每年调整和完善考核用电细则,严格用电管理,对板材公司、矿业公司的电气设备进行功率因数的测定、监督与管理,并对用电单位进行用电指导,严格考核功率因数,对不达标的单位进行通报;另一方面,本钢对板材发电厂、炼钢厂、供电厂等8家单位设定无功补偿装置改造计划,先后投入3557万元,分期分批安装无功补偿装置,对无功补偿装置进行改造,同时,加强用电功率因数的指导、管理与考核,并限期完成。2010年,本钢完成新浊环低压无功补偿和新一号高炉无功补偿装置的改造;2011年,本钢完成了板材炼钢厂、发电厂、供电厂、石灰石矿阎家沟矿区、歪矿、选矿等单位的6项无功补偿装置改造。其中,本钢对产生力率电费较高的板材发电厂21、22号发电机组的励磁改造,仅投资380万元,使原来一直徘徊在0.5-0.6之间的功率因数提升到0.9,改变了这个厂每月力率电费较高的状况;板材炼钢厂的四号LF炉配备无功补偿装置后,设备处于静补状态,经过改造后,静补变动补,解决了无功倒送的问题。本钢无功补偿装置改造项目陆续投入使用后,去年缴纳力率电费明显下降,年节电4246万千瓦时,产生节能效益2122.26万元,仅用一年左右就收回投资,成为企业创效的又一途径。

        为了进一步强化用电管理,板材制造部在去年底再次细化节电措施,并在今年1月份继续强化对功率因数的监督、管理工作,严格考核各单位的功率因数,指导不合格单位正确用电和使用无功补偿装置,使本钢今年1月份的功率因数完全达标,为我市电业局供电稳定顺行、扩大供电范围提供了有力支持,并受到市电业局的奖励,实现了历史性突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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