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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产顶进”绝非钢铁行业的救命良药
    • 来源:公司 时间:2012-8-6 9:56:27

      近日,关于工信部正在酝酿钢铁“以产顶进”救市的消息被热炒。甚至有媒体寄希望于“以产顶进”能够破解当前钢铁行业发展的困局,能够让钢铁行业再次焕发青春。乍看之下,“以产顶进”似乎是一剂良方,然,当我们抛弃“以产顶进”字面意思带来的激动,用理性、冷静的来审视时,“以产顶进”似乎并非钢铁行业救命良药。
      事实上,暂且抛开该政策是否有倾向国有钢铁企业之嫌,即使出台该政策,所影响的来料及进料进口钢材绝对量不足1000万吨,对于钢材年产量超过8亿吨的中国来说,可谓微不足道。而同时不可否认的是,钢铁行业现如今所面临的困难很大程度上是行业自身发展到一定阶段所必然出现的,与宏观经济环境有关,并非“以产顶进”政策所能解决的。
      国内进料、来料加工进口钢材量小,该政策预期效果甚微。2005年以来,我国钢铁产能不断壮大,生产技术水平同步提升,钢材进口较之前明显减少,近年维持在1500-1600万吨,其中一般贸易方式仍占主角,来料加工贸易和进料加工贸易约占总量的一半,但绝对量仅800万吨左右。假设实施“以产顶进”政策,即使完全实施,能增加国内钢材需求量也不到1000万吨,而我国钢材(含重复材)年产量超过8亿吨,真可谓杯水车薪。何况由于产品质量、外资企业倾向用本国原料等原因,来料加工和进料加工所需钢材不太可能百分之百顶替。由此可见,“以产顶进”政策预期效果极为有限。
      除了政策预期效果基微以外,钢铁行业当前所面临的困难尚未到绝境地步。不可否认,今年来钢铁行业日子极不好过,盈利状况之惨淡,为近年之最。数据显示,1-6月中钢协80家会员企业盈利仅23.9亿元,6月份行业亏损面达34%。然而,与上世纪90年代相比,仍相对较好,至少钢铁企业还没有出现发不出工资、钢厂人员四处赊销钢材等现象。既然钢铁行业还没有步入绝境,政府为何要“伸手相救”?难不成只要行业有点困难,就要向国家要政策?这种现象正是著名经济学家吴敬链所言的典型的“傍政府”,不但无法真正帮助行业走出困境,反而会减少企业压力,使它们“躺”在政府的扶助上,不愿创新,最终产业调整升级也变成了空谈。
      提及救市,笔者想起了2008年底包括“4万亿”在内的一系列救市措施,其正面效果是实体经济很快触底回升,但负作用也非常明显,钢铁行业产能出现新一轮爆式增长,粗钢产能在2009-2011年期间净增2亿吨左右。正是由于产能如此庞大,再加上体制弊端以及钢铁企业较为分散,钢铁行业出现盈利状况十分糟糕但钢企限产自律性不够、产量居高难下的尴尬局面。钢铁企业自身连限产自律性都不够,又凭什么指望政府出台这样那样政策?
      对于钢铁行业来说,经过十几年粗放式发展后必然出现诸多问题,尤其是与其息息相关的宏观经济形势出现重要变化。况且任何一个行业都有周期性,有繁荣便必有萧条,现有钢铁企业多在行业繁荣时期分得一杯羹,也需要能承受行业调整甚至萧条时的种种困难,接受并遵循市场规律。所谓“出来混迟早是要还的”,钢铁行业已悄然步入调整周期,绝非“以产顶进”等类似政策所能“摆平”或解决的。
      以产顶进:所谓的“以产顶进”就是指指经国家有关经贸部门审批,对目前国内尚无法加工生产,需在境外购买的商品,可准许在境内的三资企业购买以替代进口,这种贸易方式称为以产顶进。据了解,钢铁“以产顶进”政策曾经于1998年实施,2005年取消。该政策旨在鼓励加工出口企业使用国内产品,使一部分对外需求转化为对内需求的策略。经过批准的钢铁企业,以不含税价格销售给加工出口企业用于加工生产出口产品的“加工出口专用钢材”,实行全额退(或免抵)17%增值税。
      来料加工:来料加工贸易是指外商提供全部原材料、辅料、零部件、元器件、配套件和包装物料,必要时提供设备,由承接方加工单位按外商的要求进行加工装配,成品交外商销售,承接方收取工缴费,外商提供的作价设备价款,承接方用工缴费偿还的业务。
      进料加工:进料加工是指国内有外贸经营权的单位用外汇购买进口部分或全部原料、材料、辅料、元器件、配套件和包装物料加工成品或成品后再返销出口的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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