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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薄壁不锈钢水管相关标准
    • 来源:公司 时间:2019-9-17 8:26:13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公称直径不大于150mm的薄壁不锈钢水管(以下简称水管)的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及标志、包装、运输、贮存。   本标准适用于工作压力不大于1.6MPa,输送饮用净水、生活饮用水、热水和温度不大于135℃的高温水等管道用薄壁不锈钢水管,其他如海水、空气、医用气体等管道亦可参照使用。 

    2 引用标准

      下列标准所包含的条文,通过在本标准中引用而构成为本标准的条文。本标准出版时,所示版本均为有效。所有标准都会被修订,使用本标准的各方应探讨使用下列标准最新版本的可以性。 

      GB/T222-1984 钢的化学分析用试样取样法及成品化学成分允许偏差 
      GB/T223 钢铁及合金化学分析方法
      GB/T228-1987 金属拉伸试验法
      GB/T241-1990 金属管液压试验方法
      GB/T242-1997 金属管 扩口试验方法
      GB/T244-1997 金属管 弯曲试验方法
      GB/T246-1997 金属管 压扁试验方法
      GB/T4239-1991 不锈钢和耐热钢冷轧钢带
      GB/T6397-1986 金属拉伸试验试样
      GB/T7735-1995 钢管涡流探伤检验方法
      GB/T12771-2000 流体输送用不锈钢焊接钢管
      GB/T17219-1998 生活饮用水输配水设备及防护材料的安全性评价标准
      YB/T5090-1993 不锈钢热轧钢带

    3 要求

    3.1 材料

    3.1.1 水管的材料牌号见表1。
      
    表1 水管的材料牌号

     

    牌     号

     

    用        途

     

     0Cr18Ni9 (304)  饮用净水、生活饮用水、空气、医用气体、热水等管道用
     0Cr17Ni12Mo2 (316)  耐腐蚀性比0Cr18Ni9更高的场合
     00Cr17Ni14Mo2 (316L)  海水

    3.1.2 化学成分: 管材的化学成分应符合表2的规定。
      
    表2 管材的化学成分

    牌号 C Si Mn P S Ni Cr Mo
    0Cr18Ni9 ≤0.07 ≤1.00 ≤2.00 ≤0.035 ≤0.030 8.00-11.00 17.00-19.00 -
    0Cr17Ni12Mo2 ≤0.08 10.00-14.00 16.00-18.00 2.00-3.00
    00Cr17Ni14Mo2 ≤0.03 12.00-15.00

    3.1.3 力学性能: 管材的抗拉强度和延伸率应符合表3的规定。 
     
     
    表3 管材的抗拉强度和延伸率 
     
    牌号 搞拉强度,MPa 延伸率,%
    0Cr18Ni9 ≥520 ≥35
    0Cr17Ni12Mo2
    00Cr17Ni14Mo2 ≥480

    3.2 外观

      水管焊缝表面应无裂缝、气孔、咬边、夹渣,内外面应加工良好,不应有超出水管壁厚负公差的划伤、凹坑和矫直痕迹等缺陷。断口应无毛刺。其余应符合GB/T12771-2000中5.7要求。

    3.3尺寸及尺寸允许偏差

    3.3.1水管的基本尺寸应符合表4的规定。 
      
    表4 水管的基本尺寸 

    公称通径 DN 管子外径 Dw 外径允许偏差 壁厚 S 重     量
    0Cr18Ni9 0Cr17Ni12Mo2
    00Cr17Ni14Mo2 
    10 10 ±0.10 0.6 0.8 W=0.02491(Dw-S)×S W=0.02507(Dw-S)×S
    12
    15 14
    16
    20 20 1
    22
    25 25.4 0.8
    28
    32 35 ±0.12 1 1.2
    38
    40 40
    42 ±0.15
    50 50.8
    54 ±0.18 1.2
    65 67 ±0.20 1.5
    70
    80 76.1 ±0.23 1.5 2
    88.9 ±0.25
    100 102 ±0.4%Dw
    108
    125 133 2
    150 159 3
    注:表中壁厚栏中厚壁管为不锈钢卡压式管件用。

    3.3.2 水管的壁厚允许偏差为名义壁厚的±10%。

    3.3.3 水管长度为定尺长度,一般为3000mm~6000mm,根据需方要求,供需双方协议,也可提供其他定尺长度,其允许偏差为+20mm。 

    3.3.4 水管的弯曲度为任意3000mm不超过12mm。
     
    3.3.5 水管的端部应锯切平整,水管端部的切斜应符合表5的规定。
      
    表5 水管端部的切斜
      
    公称公径,DN 切斜,≤
    ≤20 1.5
    >20-50 2
    >50-100 3
    >100 5

    3.4 产品标记

    3.4.1 产品标记由产品代号、管子外径×壁厚和材料代号组成 
      
    3.4.2 标记示例

      公称直径为20mm,管子外径为22mm,壁厚0.7mm,材料为0Cr18Ni9的薄壁不锈钢水管标记为:SG22×0.7-304 CJ/T151-2001
      
      公称直径为65mm,管子外径为108mm,壁厚2.0mm,材料为0Cr17Ni12Mo2的薄壁不锈钢水管标记为:SG108×2.0-316 CJ/T151-2001
      
    3.5 原材料及制造方法

    3.5.1 水管的原材料为不锈钢冷(热)轧钢带,其要求应符合GB/T4239和YB/T5090的规定。

    3.5.2 水管用不锈钢带在制管设备上用自动氩弧焊接或等离子焊接制成,焊后一般不进行热处理。

    3.6 压扁性能

      水管进行压扁试验时,将水管压至压板间的距离为水管外径的1/3,压扁后不得出现裂纹和破损。

    3.7 扩口性能

      公称直径不大于DN50mm的水管进行扩口试验时,采用60°的圆锥,其扩口率应为25%,扩口后管壁不得出现裂纹和破损。

    3.8 弯曲性能 

      公称直径不大于DN25mm的水管进行弯曲试验时,弯曲半径等于水管外径的4倍,弯曲角度为90°时管壁不应出现裂纹和皱纹。

    3.9 水压试验、气密试验和涡流探伤检验 

    3.9.1 水管进行水压试验时,其试验压力为2.45MPa,在该压力下,持续10s后,水管应无渗漏和水久变形。

    3.9.2 水管用于气体介质或型式检验时应进行气密试验,用于液体介质的试验压力为0.6MPa,用于气体介质的试验压力为1.7MPa,水管完全浸入水中持续10s后,水管应无气泡出现。

    3.10 卫生要求 

      用户有要求时或进行型式检验时,用于饮用净水和生活饮用水的水管,浸泡后的卫生要求应符合GB/T 17219的规定。 

    4 试验方法 

    4.1 管材的化学成分应按原材料质单验收,如有特殊要求时可按GB/T4239、YB/T5090要求进行复检。其仲裁分析方法按GB/T223的规定进行。

    4.2 管材的抗拉强度和延伸率试验方法按GB/T228的规定进行,其拉伸试样应符合GB/T6397的规定。 

    4.3 水管的外观检验在日光或灯光照明下用目测法检验(可用5倍放大镜)。 

    4.4 水管的尺寸检验用相应精度的测量工具测量。

    4.5 水管的压扁试验方法按GB/T246的规定进行。

    4.6 水管的扩口试验方法按GB/T242的规定进行。

    4.7 水管的弯曲试验方法按GB/T244的规定进行。 

    4.8 水管的水压试验方法按GB/T241的规定进行。

    4.9 水管的气密试验方法按如下规定进行: 水管试验时,应与具有压力的气源保持连接,让具有一定压力的空气保持在管内。将水管完全浸入水槽中是否有气泡出现。 

    4.10 水管的涡流探伤检验方法按GB/T7735的规定进行。 

    4.11 水管的卫生要求的试验方法按GB/T17219。 

    5 检验规则 

    5.1 检查和验收 

      水管应由供方质量部门进行检验,保证产品质量符合本标准的规定,并填写质量说明书。
    5.2 组批 

      水管应成批提交验收,每批应由同一牌号、同一尺寸、同一工艺制造的水管组成,每批水管的数量不超过以下规定:公称直径小于等于25mm的为400根;公称直径大于25mm的为200根。

    5.3 出厂检验 

    5.3.1 出厂检验项目应符合表6的规定。
      
    CJ/T 151-2001  
    序号 检验项目 要求的章条 试验方法的章条
    1 搞拉强度和延伸率 3.1.3 4.2
    2 外观检验 3.2 4.3
    3 水压试验或气密试验或涡流探伤检验(用于液体介质) 3.3 4.4
    4 气密试验(用于气体介质) 3.9.1或3.9.2或3.9.3 4.8或4.9或4.10
    5   3.9.2 4.9

    5.3.2 检验项目序号1应在每批水管中任取2个试样进行检验,若检验结果不合格时,允许再任取两倍的试样进行复检,若再不合格,则该批水管不得出厂。

    5.3.3 检验项目序号2、3、4、5应逐根进行检验。

    5.4 型式检验 

    5.4.1 有下列情况之一应进行型式检验。 

      a) 工厂首次制造或产品转产生产的试制定型鉴定; 
      b) 正式生产后结构、材料、工艺有较大改变,影响产品性能时; 
      c) 产品停产半年后,恢复生产时; 
      d) 出厂检验结果与上次型式检验有较大差异时; 
      e) 国家质量监督机构提出进行型式检验。

    5.4.2 型式检验项目应符合表7的规定。

     
    序号 检验项目 要求的章条 试验方法的章条
    1 化学成分 3.1.2 4.1
    2 力学性能 3.1.3 4.2
    3 外观检验 3.2 4.3
    4 尺寸检验 3.3 4.4
    5 压扁性能 3.6 4.5
    6 扩口性能 3.7 4.6
    7 弯曲性能 3.8 4.7
    8 水压试验 3.9.1 4.8
    9 气密试验 3.9.2 4.9
    10 涡流探伤检验 3.9.3 4.1
    11 卫生性能 3.1 4.11

    5.4.3 型式检验应在一批水管中任取两根进行检验,若有一项不合格时,必须在审查工艺等基础上,用两倍数量的产品对该项进行复检,复检时仍不合格,即认为型式检验不合格。

    6 标志、包装、运输、贮存 

    6.1 标志 

    6.1.1 经检验合格后的水管,应在每一根水管上做上标志。如果征得需方同意,也可以同批水管打捆,在每捆上用适当方法作出标志。 

    6.1.2 标志内容如下:

      a) 制造厂名缩写或商标; 
      b) 材料牌号; 
      c) 规格尺寸; 
      d) 标准号。 

    6.2 包装 

    6.2.1 水管一般采用捆扎包装件形式,每捆应是同一批号的水管,对管道两端应予保护,每捆应不超过1000kg、数量不超过400根,或按用户要求进行包装。 

    6.2.2 成捆水管应用钢带或钢丝捆扎牢固,捆扎圈数一般为3圈,并且成捆水管至少一端应放置整齐。 

    6.2.3 水管在捆扎前至少用2层麻袋布或塑料布把成捆水管紧密包裹。 

    6.3 运输、贮存 

    6.3.1 包装后的水管,在雨雪不会直接淋袭的条件下,可用任何运输工具运输。在搬运过程中,不得剧烈碰撞,抛摔滚拖。 

    6.3.2 包装后的水管应贮存在在无腐蚀气体的干净的环境内,避免杂乱堆放和与其他物件混放。 

    6.4 质量说明书  每批水管应附有产品质量证明书,内容包括: 

      a) 供方名称; 
      b) 产品名称; 
      c) 材料牌号; 
      d) 标准号; 
      e) 批号、净重或根数; 
      f) 订货合同和标准规定的各项检验结果和制造厂质量部门印记; 
      g) 包装日期。 
    薄壁不锈钢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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